关于唐山市丰南区奉岗灰业有限公司筛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市丰南区奉岗灰业有限公司筛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唐山市丰南区奉岗灰业有限公司筛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丰南区小集镇郑庄子村 | 唐山市丰南区奉岗灰业有限公司 | 唐山精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在现有3500平方米车间内改造,拆除原有筛分设备,购置并安装消化、分选生产线各一套及环保、安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筛分炉料9万吨,产能不变,产品方案不变。 | 1、废气。项目上料口设置三面围挡,一侧设软帘,提升机密闭,中转仓顶部呼吸孔由密闭管路收集,以上废气经同一脉冲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处理,消化器与风选机组成一个风量循环系统,消化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与风选机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引至离线脉冲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处理,成品仓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成品包装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置,成品包装废气与成品仓废气经同一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均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并同时满足唐山市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10mg/m3);车间密闭沉降,设自动感应门,车间内设置吸尘器,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在厂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并同时满足唐山市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0.5mg/m3)的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消化过程生产用水部分受热蒸发、部分进入产品,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发生。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5.3.10-2025.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