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4 10:32: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期

备注

1

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

丰南区尖字沽乡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精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896m2,总建筑面积289m2,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生产车间1座、脱硫间1座、办公及附属设施等,购置安装2×1000kW沼气发电机和脱硫脱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发电量1000万kWh,所发电量全部厂区内部使用,并网不上网。

1、废气。项目两套沼气发电机废气分别经两套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两根15米高排气筒分别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氨的逃逸率控制在2.5mg/m3以下的要求。

2、废水。项目生物脱硫系统定期排污水及沼气脱水过滤系统冷凝水经管道排入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总量。SO2:2.8t,NOX:4t。

6、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发生。

7、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5.3.14-20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