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路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置2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7 14:48: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市路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置2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期

备注

1

唐山市路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置2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第一起步区(河北国燕橡胶有限公司院内北面第一车间)

唐山市路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唐山市路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河北国燕橡胶有限公司已建成生产车间1900平方米,购置安装搅拌机1台、成型压粒机1台、密闭链条电烘干机1台、皮带机1套、上料斗1台以及其他附属设备,配套安装供配电及环保除尘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压球处理烧结除尘灰、转炉尘泥、高炉除尘灰等合计20万吨。

1、废气。项目除尘灰筒仓排气口自带滤芯及引风管,粘合剂投料仓进料口设侧向集气罩+集气管道,搅拌机整体封闭,呼吸阀连接集气管道,烘干机整体封闭,排气口设置密闭集气管道,成品落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中“其他生产设施”标准限值:10mg/m3;生产车间整体封闭,出入口安装自动感应门,原料区设电伴热喷淋装置,皮带输送全封闭,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中“厂界”标准:1.0mg/m3。

2、废水。项目不设食堂、宿舍、洗浴设施,依托河北国燕橡胶有限公司办公间,设置有水冲厕所,由河北国燕橡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排放口排放至唐山市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发生。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5.3.17-202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