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新增热处理炉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新增热处理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新增热处理炉项目 | 河北省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园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院内 |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 河北新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0m2,利用公司内现有轧辊事业部车间内东北侧空地新建1座热处理炉。项目建成后可提升产品优势,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发生变化。 | 1、废气。项目热处理工段采用天然气为热源,4#热处理炉废气与现有3#热处理炉废气共同经21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及《唐山市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唐环气〔2019〕2号)附件4限值要求,从严即10mg/m3;SO2、NOX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及《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2、表3限值要求,从严即50mg/m3、150mg/m3。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5.3.2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