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辰跃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液体化工储存经营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辰跃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液体化工储存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唐山辰跃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液体化工储存经营项目 |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化工园区内 | 唐山辰跃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唐山大自然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m2,建设辅助楼1座、设9座4239m3液体氢氧化钠储罐、1座1130.4m3液体氢氧化钾储罐、2座1538.86m3盐酸储罐、1座949.86m3磷酸储罐,1座949.86m3冰醋酸储罐、戊类仓库1座、新建烧碱期现交易交割中心(位于辅助楼内)、消防水罐及泵房1座、事故水池1座、污水收集池1座、雨水收集池1座。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经营烧碱期货交易500万t,液体烧碱现货交割100万t、48%氢氧化钾30000t、31%盐酸50000t、磷酸15000t、冰醋酸20000t、固体氢氧化钠40000t、固体氢氧化钾10000t。 | 1、废气。项目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用管道收集后进入水吸收+碱洗塔+20m高排气筒处理,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100mg/m3,0.43kg/h;排放速率0.43kg/h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限值80mg/m3要求;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0.20mg/m³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³要求。 2、废水。项目碱洗塔用水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水泵入污水收集池进行酸碱中和,调试pH值达标后定期经污水管网排入第二起步污水处理厂;职工盥洗、淋浴、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碱洗塔排水一同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第二起步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第二起步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6-9、COD350mg/L、BOD5 170mg/L、NH3-N30mg/L、SS210mg/L。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发生。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5.4.3-202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