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9 15:21: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期

备注

1

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院内

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

唐山精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用地范围内建设水泥混凝土瓦生产车间,新增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本项目新建1条水泥混凝土瓦生产线,购置水泥筒仓、螺旋输送机、水泥计量仓、自助配料机、提升机、搅拌机、定量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废气治理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混凝土瓦1300m³,本项目新增的水泥混凝土瓦替代现有部分产品,全厂总产能不变。

1、废气。项目水泥筒仓设集气管道,砂子、石子配料机上料口设集气罩,采取侧、顶三面封闭措施并加装软帘、设置自动感应阀门,集气除尘与铲车作业上料同步运行,砂子、石子、水泥搅拌机入料口设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上述废气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水泥制造生产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本次技改依托现有原料库,原料库为全封闭车间,门口设置自动感应门,地面全部硬化,顶部安装喷淋;物料运输系统全封闭;厂区地面全部硬化,无成片裸露土地,依托厂区现有的湿扫车和洒水车对厂区进行清扫;依托厂区现有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依托原料库出入口现有高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采取上述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活废水;压制废水、成型机清洗废水回用搅拌工序,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发生。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5.4.9-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