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2 16:08: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63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1

丰南审批环(表)2025-24河北恭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罐、食品罐生产及包装装潢项目.doc

2025/4/29

丰南审批环(表)[2025]24号

2

丰南审批环(表)2025-25华通重工厂区建设机械生产线工程项目.doc

2025/5/8

丰南审批环(表)[2025]25号

3

丰南审批环(表)2025-26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人从众金属制品厂新建箱变外壳喷漆房项目.doc

2025/5/8

丰南审批环(表)[202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