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西高新(唐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盛西高新(唐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盛西高新(唐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项目 |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盛西高新(唐山)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盛西高新(唐山)科技有限公司 | 唐山大自然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在建工程辅助用房最东侧作为锅炉房,建筑面积约54m2,购置安装一台3t/h蒸汽锅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项目建成后可为厂区生产装置提供3t/h蒸汽。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 | 1、废气。项目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6m高排气筒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唐山市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唐气领办〔2019〕10号)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装置废水经园区管网暂时排入第二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待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启用后,排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即pH:6-9、COD:350mg/L、SS:240mg/L、BOD5:150mg/L、NH3-N:26mg/L。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封闭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 5、总量:SO2:0.173t/a、NOX:0.520t/a、COD:0.029t/a,氨氮:0.002t/a。 6、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7、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5.5.1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