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西环加油站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市丰南区西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唐山市丰南区西环加油站项目 | 丰南区滨河北大街南侧与西南环线东侧交叉口 | 唐山市丰南区西环加油站 | 唐山大自然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780.05m2,其中:站房152.22m2,罩棚446.19m2,库房181.64m2。设置LNG储罐总容积60m3,主要购置60m3LNG储罐1个、LNG低温潜液泵2台、LNG加液机2台;设置总油罐容位100m3,主要购置30m3SF双层汽油罐2具,20m3SF双层油罐2具(1汽1柴),3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1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以及水、电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售1万t液化天然气(LNG)、3000t汽油、3000t柴油。 | 1、废气。项目汽油卸油通过油罐车自带一次油气回收设施,将油气回收至汽油罐车内,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埋地式油罐及潜泵式加油机,并对汽油储油、加油系统安装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油气经4m高排气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排放限值,站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³。 2、废水。项目站区内不设置食堂、宿舍、洗浴设施,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及顾客如厕废水,经站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城污水处理厂统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及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400mg/L,BOD5:160mg/L,SS:200mg/L,NH3-N:35mg/L的要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进出口设置禁鸣、减速标志牌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5.5.26-2025.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