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曜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镍氢电池、锂电池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1 16:52: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市曜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镍氢电池、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期

备注

1

唐山市曜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镍氢电池、锂电池项目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9号路东侧

唐山市曜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大自然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20000m2,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购置正极、负极全自动配料机、全自动拉片线、自动制片线各4套,全自动卷绕机20台,全自动装配线6条,化成分容柜50台,全自动包装生产线6条,配套相关安全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镍氢电池日产能40万只。

1、废气。项目正、负极车间粉状物料上料废气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厂界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城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5.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