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南国丰南区城市更新项目幸运路(光明大街-汇丰大街)工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丰南国丰南区城市更新项目幸运路(光明大街-汇丰大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丰南国丰南区城市更新项目幸运路(光明大街-汇丰大街)工程 | 唐山市丰南区城区中南部 | 唐山城市运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唐山精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城区中南部,北至光明大街,南至汇丰大街,其间与511路(规划)、银杏街(规划)、513路(规划)、银丰大街(规划)、514路(规划)相交,相交路口均为平交。道路长度1382米,红线宽度40米,包括新建道路、交通、绿化、照明工程等,新建路灯92基,其中智慧路灯18基。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表清理和植被恢复;工程施工区设立围挡,不得随意破坏植被和砍伐树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时序,及时回填、压实开挖土方,避免冲蚀。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期间若遇中考、高考时间,临近施工区须按照相关规定停工。临近敏感点的施工段,施工场地外围设置活动声屏障。夜间禁止施工。运营期注意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加强公路交通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该公路,经常对路面的平整度进行维护与保养,设置禁鸣标志;做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采取上述措施,营运期近期、中期、远期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各项废气污染物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适当喷水抑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要及时清运。露天堆置砂石覆盖防尘布、防尘网,进行喷淋。运输车辆密闭,配置防撒装备。本次工程沥青采取商品沥青混凝土形式,烃类和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0.008μg/m3要求限值。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工程,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使用商品混凝土。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的盥洗污水泼洒地面抑尘。洗车平台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落实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唐山琳贯八荒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弃土随挖随清,减少临时堆存与装卸次数,运至丰南区指定渣土回收单位进行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七)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5.8.13-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