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万立方米挤塑板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万立方米挤塑板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8282470/8282475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万立方米挤塑板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碳索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对现有挤塑板生产线进行工艺升级,原辅材料中加入二甲醚代替部分二氧化碳,建设二甲醚贮存间一座,建筑面积60m2;使用间一座,建筑面积56m2,其他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施、产能均不发生变化,年产挤塑板35万立方米。 | 1、废气。项目挤塑板生产线过网、成型工序废气采用现有集气罩收集,废气引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与造粒挤出、热切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³,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的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21]92号)附件-《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中“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中B级排放限值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30mg/m³,去除效率需达到80%;苯乙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mg/m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15m排气筒2000(无量纲))。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生产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0mg/m3;排气筒去除效率不达标时,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限制要求:4.0 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苯乙烯:5.0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5.9.23-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