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盐碱地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项目 验收报告
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2024年盐碱地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验收报告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和唐山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
2.《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盐碱地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丰农(办)字【2024】3号。
3.其他相关信息材料。
二、验收内容
对2024年盐碱地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项目设备数量、设备性能等,进行实地勘察、验收,组档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项目实施成效评价
(一)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建成后提高了大米的品质和档次。(二)社会效益:项目投产后对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生态效益:项目建设带动基地稻蟹混养模式,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做到生态绿色发展。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勘察及查验,得出结论如下:
1.建设完成情况:
项目地点丰南区柳树瞿阝镇戟门村北,项目主体唐山市丰南区鸿丰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实际投资1021100元,符合要求,奖补资金30万元。
验收内容及数量:去石机1台;碾米机1台;电缆200米;自动开箱机1台;折盖封箱打包一体机1台;300KW烘干炉1台;400KW烘干炉1台;XPZNX柔性智能包装系统1套;烘干塔维修改造1套。
完成后运行情况,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目标。
2.项目变更情况:符合要求。
3.档案资料及验收资料:购销及安装合同、说明书、保修卡、账务支付、验收等文件资料和影像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4.其它需要验收、审查的内容:
财务账簿、税务票据、银行流水等,经查阅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2024年盐碱地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项目总体合格,可通过验收。
特此公示。
电话:8180545
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