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农牧专栏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详细内容

公示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再次征集中央和省级渔业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的通知

来源: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13 09:58:37 浏览次数:4 【字体: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9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冀农财函[2024]15号)、《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渔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现再次开展中央和省级渔业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原则上近两年已承担过以下项目的主体不在支持范围,其中开展水产种业建设的除外;原则上往年实施的项目未通过验收或者未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的主体不再支持范围。同时杜绝“垒大户”情况发生。

(一)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1、实施方向。围绕区域优势特色水产,强基础、补短板、延产链,持续巩固和提高现代渔业发展水平。

2、支持环节。

(1)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重点支持养殖池塘和生产车间等 设施改造升级,完善水处理和进排水系统,配套养殖生产装备、节能环保设施、水质监控等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实验室、养殖场区环境等,以及建设精准渔业生产网络监控系统,应用自动增养、智能投喂、在线水质监测等现代物联网技术等。

(2)种业能力提升。重点支持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与扩繁、种质资源及遗传材料收集、保存与鉴定,以及亲本培育、苗种扩繁、检疫隔离、化验检验等环节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3)水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建设。重点用于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等设备购置,改扩建加工厂房、冷库,冷链物流建设,加工废弃物治理,以及支持沿海地区开展养殖贝壳资源化利用试点等。

3、申报主体

(1)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在工商登记注册,土地权属明晰、使用权相对稳定的水产养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省级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场(区)优先支持。

(2)水产种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主体须为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或供种繁育基地,具有开展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技术力量和资金配套能力,且项目建设地点原则上要求为自有土地,以租赁、流转等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需权属明晰,使用权相对稳定。其中,列入国家种业阵型企业的优先支持。

(3)项目申报主体为依法设立的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或养殖企业等,且具备如下条件: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符合国家、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具备立项后及时组织实施的条件。

4、补助标准。

根据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单个实施主体财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用于开展养殖池塘、工厂化车间及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等经营性建设的,配套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50%;用于养殖尾水治理、水产种业及养殖区道路、供电服务设施等公益性建设的,配套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支持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开展水产种业建设的无需配套。水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过总投资的30%。

(二)中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

1、使用方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依法设立的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合作社等;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符合国家、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原料主要来自国内养殖或捕捞。

2、补助标准。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3、补助内容。项目资金重点用于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

(三)中央渔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1、支持方向。围绕区域优势特色水产,通过项目实施,巩固和提高现代渔业发展水平。建设单位需持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已承担现代渔业产业园的以及两年内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不再予以支持。

2、补助环节。

(1)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支持省级及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开展原良种亲本更新、苗种繁育,原种保种,良种选育、提纯复壮,开展种质质量鉴定及水质监测。

(2)智慧渔场建设。海水养殖区重点推进沿海工厂化、网箱等养殖模式数字化改造和深远海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支持配备环境监控、精准投喂、自动起捕、智能巡检、洗网机器人等设施设备;淡水养殖区重点推进池塘、工厂化、大水面生态渔业等养殖模式数字化建设,支持配备鱼群生产监测、智能增氧、饲料精准投喂、自动起捕、鱼病诊断防控、循环水处理等设施设备。

(3)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新模式新技术应用。支持应用先进水产养殖新模式新技术开展的生产设施改造提升,完善进排水系统,并配备相应的养殖生产装备、水质监测、尾水处理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设施设备、仪器和相关药品。

3、补助标准。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

二、其他要求

请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承担意愿的单位积极申报。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制度、土地手续、承诺书、上年度审计报告(附审计所资质)及其他佐证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202室,材料电子版报fnqnmjsck@126.com,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珏;联系电话0315-5099993。

附:项目申报书

 

 

 

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XXXX项目

申报书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制日期:

 

一、基本情况

一是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此次项目申报的重要性、可行性分析。

二是相关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或者带动情况。

三是申报主体技术力量情况。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

一是项目实施优势。

二是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建设内容、周期、地点、技术路径模式等。

三是建设实施绩效目标、效益分析、利益联结机制情况。

三、资金支持方向、环节及标准(含使用方式)

一是总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二是资金支持方向、各方向支持环节和标准。

四、保障措施

推进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度、机制创新、技术服务、资金配套保障及监管、宣传引导等方面内容。

五、有关附件附表

1.相关资格证书(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信等级证明、银行开户证明等);

2.相关主体工作制度(如企业、合作社等章程、成员账户、收益分配制度);

3.土地租赁、流转合同(复印件)等;

4.承诺书、上年度审计报告附审计所资质(复印件)等;

5.项目要求的其他附件附表等佐证材料。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