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来源: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2-01 16: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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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广大农机购置户:
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全国农业机械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所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和备案时,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经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要求如下:
一、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以购机发票为准)“国三”排放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最迟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二、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以购机发票为准)“国三”排放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区农业农村局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丰南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