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丰南区农机回收企业的报名通知
来源: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10 15: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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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机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审查确定工作》的通知(冀农字[2024]59号)。
二、认定程序
1、申请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由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申报企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后通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网站予以公示。
三、服务对象
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服务年限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四、申请条件
1、依法具有报废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2、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为方便农民就地就近交售旧机,申请报废农机的回收企业应处于我区中部地区,交通便利;
3、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喷号设备、照相机和电脑等办公设备;
4、建立报废农机回收档案,纸质档案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年,备份的电子档案和数据库,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
5、2024年以前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农机回收企业需重新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回收机具存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企业章程;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人员配置;
5、存储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限、地点
报名时间:2024.9.10-2024.9.14。
地点:丰南区农业农村局505室农业机械化机股(丰南区青年路145号)
电话 :0315-509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