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2021年取水许可后续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3 14:55:45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2021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制定取水许可后续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7月-8月。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取水许可监督检查事项主体,抽查比例为5%

三、抽查实施部门

局水资源管理与水利水保科

四、抽查内容

取水活动是否与取水许可批复内容一致(取水活动是否符合取水许可批复关于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许可时限、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取水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局水资源管理与水利水保科负责本次抽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2、局河湖管理与水政监察科负责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3、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4局水资源管理与水利水保科执法人员与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共同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填写《“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记录表》(附后),并由被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工作程序

1局水资源管理与水利水保科制定抽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报局河湖管理与水政监察科备案;

2局河湖管理与水政监察科公示抽查实施方案;

3、局河湖管理与水政监察科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4、局河湖管理与水政监察科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5、局水资源管理与水利水保科工作人员连同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填写《“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记录表》;

6、检查结束后,局水资源管理与水利水保科将抽查结果报河湖管理与水政监察科,由河湖管理与水政监察科于抽查完成后20日内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精心组织,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人员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强化监管服务,减轻相关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有关人员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要增强服务意识。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抽查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等,增强社会影响力。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抽查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并于抽查完成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报到局河湖管理与水政监察科。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记录表


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

“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记录表

共  页  第 页

局执法检查人员于   年  月  日,经现场出示执法证件或证明性文件(执法证号或文件号),按照实地核查标准和要求, 对检查对象以下事项实施现场核查。记录如下:

检查对象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住所:

经营场所:

核查记录表中的信息是否真实是

发现

情形

检查情况描述

检查结果记录



不予配合情节严重有该情形  无该情形

拒绝执法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拒绝向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

不如实或不按要求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情况或相关材料的;  

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备注:


检查对象(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检查组长(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