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2025年度水利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部门
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
二、参与部门
唐山市丰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具体安排
检查日期定于2025年6月23日至9月30日,具体检查时间待定。
四、检查对象及比例
按照5%的比例,对全区水利行业进行抽查。
五、抽查依据
(一)区水利局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八十二条;
7、《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十三条。
(二)区发改局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2、《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
六、抽查事项
(一)区水利局
1、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随机抽查;
2、对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后续监管;
3、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的后续监管;
4、水利行业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及安全生产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
(二)区发改局
1、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七、工作要求
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