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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8-14 11:3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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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6-84

翟立华,么焕连因保管不善,将冀(2008)丰南区不动产权第c-124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翟立华,么焕连

202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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