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
时间:2021-01-29 10:02:10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将自然资源领域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等25项行政处罚事项直接下放乡镇。经丰南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结合丰南区司法局于2021年1月27日组织召开了执法业务培训会,并与各乡镇签订了交接书。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权下放后,由乡镇负责日常执法巡查、制止工作,履行法律规定和下放清单中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职责,负责上级交办的违法线索核查处置、土地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