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消费者权益问题
时间:2021-03-05 16:25:50 【字体:大 中 小】
主题:消费者权益问题
姓名:陈女士(电话:199****8736)于2021年3月1日来电
内容:城区群众陈女士反映:其于2020年初在原潮庭健身办理了258元20次卡,因疫情,未曾开卡。现潮庭健身转让并更名为酷客健身。现酷客工作人员称此卡已于2020年底过期,反映人称当初办理时原工作人员称此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即使转让后有变化,现酷客工作人员应该通知其到期时间,反映人要求酷客让其继续使用此卡,否则应该退还258元卡费。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回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经协调,接手潮庭健身的酷客健身店同意顾客继续使用原卡进行正常消费项目,问题已解决。电话回访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