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求助:消费维权问题
时间:2023-11-07 10:19:25 【字体:大 中 小】
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日
内容:群众在和畅酒店预定婚礼宴会厅,11月份该酒店拆除宴会厅,未提前告知反映人,导致婚礼无法如期在酒店举行。
回复:区市监局接到群众诉求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调查处理。经核实,酒楼装修,在反映人结婚前不能完工,宴会厅无法使用,且未提前告知反映人,属于违约行为。经协调,酒店已承诺退回反映人押金,并给予一定的赔偿。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区市监局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