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民政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惠民生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扶贫脱困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根据《唐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方案》我局就推进扶贫脱困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面通过政务微信、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对如下方面进行了公开:
(1)扎实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迅速将省、市领导讲话和《精准识别贫困户相关政策解释》等相关文件印发至各乡镇,由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通过工作队员入户宣讲识别,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区级信息比对,我区15个乡镇435个乡村共识别出的220户贫困户469人,并全部进行了公告,并将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
(2)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政府和社会应有的关怀
①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做出制度性安排。全区特困供养对象734人,其中集中供养704人,分散供养3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6%,1-11月共发放农村特困供养经费544.40万元。
②率先在唐山市出台文件规范医疗救助。重点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在唐山市属率先开展。自6月份开始,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1-11月累计救助150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27万元;慈善协会为97户困难家庭发放医疗救助金9.7万元。
③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着手建立了车辆、金融、人社、房管等部门的核查机制。加强与区车管所、各银行等部门的救助家庭信息核查比对机制建设,认真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农村低保政策不落实”专项清理。全区共排查、确认、整改低保政策不落实案件线索223件,清退低保对象2730户4046人。1-11月,为537户689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城镇低保金398.15万元,为8693户11021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3195.60万元,5674名困难残疾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贴348万元,为509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补贴263万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1-11月累计为207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70.4万元;慈善协会为为32人发放生活救助金12.79万元。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保障工作。加强冬令春荒救助工作,为遭受自然灾害的11451人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71.1万元。
(二)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按照区法制办关于推行“三项制度”相关要求,我局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清单、办法、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共计53项,并通过丰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进行了公开。
今年,我局共承办了人大代表建议2件及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照办理程序我局及时对建议、提案进行了答复,并由答复人对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进行了走访,答复结果通过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文公开。
二、存在问题
由于此项工作所涉及科室较多,相关数据又多是动态变化,负责公开人员也为兼职人员,所以经常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三、2018年工作安排
我局将安排相关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整理上报需公开政务信息,局办公室负责对每份上报信息进行梳理,对于不能公开的向有关科室说明理由,能公开的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微信等方式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2月2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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