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丰南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丰南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丰南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试行)》等8项工作制度实施以来,我单位采取有效举措,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高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监管。我们明确了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具体信息的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具体业务科室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更新、审查并提供本科室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利用各种政务公开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39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到目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到目前未发生一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按照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提高效率,实现信息及时、全面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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