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审计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丰政办函〔2010〕3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采集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学习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系统》软件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奠定了基础。所有公开信息经报请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区委及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公开、便民的原则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并通过在局机关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展板等途径,通过公告、公示等向局内人员和服务对象进行公开。我们认真按照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及时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公开形式,拓宽了公开渠道,使群众对审计系统法律法规等信息的知晓率不断上升。
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已按照《审计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审办发〔1996〕151号)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查,为非涉密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丰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免费为所有互联网用户开放,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新发布的法规及时添加,将已废止的法规及时清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将准确、及时的信息呈现在大众面前,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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