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机构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局制定完善了《2019年区统计局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统计资料提供和发布管理制度》、《统计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电子政务工作管理制度》、《关于加强统计调查宣传工作的意见》、《统计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等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认真对照区政务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在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同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进行了专门督促,确保落实。同时,为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工作,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工作,各科室负责人积极做好科内人员的协调、督促和工作,全局人员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的撰稿、审核、采编、联络、登记、公布等日常工作,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作为全区的经济情报部门。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的要求,不时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及时发布权威经济信息。及时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依照区政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要求。局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统计信息网站、经济运行《统计月报》、《统计年鉴》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同时指南还确定了申请公开方法和投诉电话,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也作了明确的归类。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失密制度
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建立了信息发布失密审查制度,依照《失密法》要求,印发了信息发布失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失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进行失密审查同时填写《统计政务信息基本情况审批表》才敢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
四、推行政务公开及相关建设情况
1.多途径对外发布信息。通过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发布统计工作动态和统计数据,通过“两台一报”政务信息、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多媒体多形式对外发布全区经济发展情况。
2.认真受理各界人士的咨询。受理统计咨询方面。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对党政机关、公民和其他组织需要在公开以外的信息和数据,局根据实际掌握情况,认真解答他各种疑问,满足他各种需求,对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和数据,都做好了解释工作,得到谅解与支持。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是主要平台,我局结合区政府要求部署和统计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分门别类将应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到各归其位、各尽其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2.进一步维护更新局网站,开设相关信息专栏,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逐一上网发布。
3.及时推送信息至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
4.充分运用《统计月报》和《统计年鉴》发布等载体,发布各类统计信息。
通过以上方式,让社会公众随时随地获取最新的统计资讯。
六、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区统计局积极落实解读责任和程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开展解疑释惑。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途径,融合线上线下宣传模式,线上充分利用局网站等现代媒体功能,线下举办统计法知识竞赛、印制统计宣传笔记本、宣传折页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悬挂横幅等方式,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指标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数据。二是主要领导多次到街道社区解读统计制度,宣讲统计法规,回应大家对统计数据的质疑,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三是进一步指导企业(项目)做好统计工作,一方面是组织开展企业座谈会4次,各类业务培训30多场,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解读统计报表体系,另一方面是领导带队积极走访企业(项目)达18余次,有针对性的向企业(项目)负责人解读统计指标体系,答疑解惑,进行专门的指导。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化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培训和监督指导,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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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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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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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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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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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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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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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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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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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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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覆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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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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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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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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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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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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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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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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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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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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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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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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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终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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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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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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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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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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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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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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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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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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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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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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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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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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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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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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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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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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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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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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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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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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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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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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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0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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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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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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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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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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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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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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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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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结果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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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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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各类配套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也在不断丰富,但是在客观上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统计信息的主动公开还未引起重视,公开的机制还不健全,动态信息较多,文件公开较少,最主要的是统计的信息、咨询职能需要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以将数据信息资源开发面向服务政府决策、服务社会民生的各类成果。2020年,我局将按照下城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为工作目标,稳步推进统计政务信息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精神,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专门研究重要政策解读和舆情处置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深入探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目录要求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
二是强化能力保障。督促干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进一步提高统计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渠道保障。坚持和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成果以及年度统计公报、年鉴等统计成果的及时发布。积极拓宽网站、微信微博和“APP的新兴媒体传播渠道,拓展外延内涵,保障统计政务信息的全面有效公开。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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