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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8-22 14:56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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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助类别分:门诊、住院。

2.需提供以下手续:身份证、低保证(五保证)复印件、诊断证明、住院(门诊)票据(盖医保章)、住院费用补偿单及大病保险结算单(保险公司理赔计算书)。

3.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6500,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0元。

4.下一季度第一月的1-10日上报。

5.公式:医疗救助金额=本人可报费用自付部分×60%(70%)(定点70%,非定点60%);本人可报费用自付部分=可报费用-医保报销费用-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商业保险理赔金额;医保范围内总费用(可报费用)=住院总费用 - 个人自费。

咨询电话:569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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