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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可享受补助的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22 16:34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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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对象为我镇区域内户籍;
2、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年人;
3、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最终结果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准;

4、补贴标准:100元/月;

5、补贴不能与两残和高龄津贴重复发放,按标准高的发放。

 

截至2019年8月我镇共为50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津贴4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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