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1、统计对象为我镇区域内户籍; 2、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年人; 3、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最终结果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准;
4、补贴标准:100元/月;
5、补贴不能与两残和高龄津贴重复发放,按标准高的发放。
截至2019年8月我镇共为50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津贴40400元。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