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本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唐财监〔2024〕10号)、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唐山市丰南区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方案》(丰财监〔2024〕4号)丰南区政局选配精干力量成立检查组,自2024年6月起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会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情况
本次检查涉及3家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唐山市丰南区医疗保障局;群众团体1家,为唐山市丰南区科学技术协会;企业1家,为唐山市丰南区赫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二、总体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本次检查重点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检查发现,被检查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进一步增强,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升。但检查也发现,仍有原始凭证手续不健全、会计科目使用不恰当等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问题共计5项。
三、具体问题情况
(一)唐山市丰南区科学技术协会(问题3项)
1、原始凭证手续不健全。如2023年12月8日第9号凭证发放工资记账凭证后未附银行代发放的凭证。
2、部门决算报表个别项目未按要求填列
经过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财政统发工资明细表等相关资料,截至2023年末丰南区科学技术协会财政实际供给经费在职人数为4人,该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基本数字表中相关的填报人数为6人。
3、会计科目使用不恰当
将应上缴财政的银行利息的收入和上缴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会计科目的使用规定进行核算。
(二)、唐山市丰南区医疗保障局(问题1项)
涉及收款和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中出纳未签字或签章。
2023年度记账凭证涉及收款和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中出纳未签字或签章。
(三)、唐山市丰南区赫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问题1项)
取得的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通过检查会计凭证发现2023年1月20日第25号凭证赫丰公司出具的由唐山市丰南区修萍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绿化工程《完工证》未填写出具日期。
丰南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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