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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4 09:4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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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2022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13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1]7)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提升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和产业经营能力,防止返贫,我局将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贫户。

二、培训内容

()职业技能培训。开设育婴、面点、烹饪、电工、焊工等技能培训专业,由我局组织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创业技能培训。开设创业培训,组织导师讲课,专题带培,发挥我区创业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网络创业、农村电商等培训,大力培训电商运营、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创新创业人才。由我局组织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引导性培训。对无技能培训意愿人员,由各镇乡民生保障窗口组织开展引导性培训工作。

三、培训安排

拟定于31日开始至1029日前完成;统计核实技能培训意愿人员于31日开始至320日完成;对无技能培训意愿人员开展引导性培训于321日开始至410日完成,技能培训具体时间结合疫情管控实际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一)由各镇乡民生保障窗口负责核实脱贫劳动力人员技能培训意愿情况,包括培训技能需求,组织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参加,登记汇总后上报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扶贫办公室。

对无技能培训意愿人员,由各镇乡民生保障窗口组织开展引导性培训工作。

(二)我局依据各镇乡统计上报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职业、创业技能培训报名情况和就业、创业需求,并结合各镇乡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办班类别和培训地点,组织技能培训专业机构和教师到进行无偿培训。

四、相关要求

各镇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落实国家硬性要求,把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作为提升劳动者技能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各镇乡民生保障窗口要指定专员负责组织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入户登记,讲清培训政策,摸清培训需求,各镇乡民生保障部门在此次2022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典型做法和相关统计人员名单、培训照片等数据梳理汇总形成档案材料保存,相关书面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10日前报送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扶贫办公室,电子版报邮箱。

人:韩铁兵     金娜

   址:青年路10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扶贫办公室(216房))

联系电话:8101350   邮箱:fpbgshi@163.com

 

 

 

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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