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情况公示
1、2019年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截至11月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3人,共需区级财政补助个人缴费部分资金117260元,详见附件1。
2、按照《关于唐山市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明显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确保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截至11月底,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资金(针对贫困人口的报销提高部分)478147.86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资金432260.54元,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229082.5元,共计1139490.9元,涉及建档立卡户235户,人数508人,详见附件1。
3、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补充保险:①清算2018年超年保费,区级财政负担部分按照规定市、区财政按25%、75%负担比例,区级财政负担超额医药费用303953.36元。②上缴2019年保费,按照2019年1月底建档立卡人数分配保费和管理费资金,市区财政分别按25%、75%比例负担,区级财政负担资金851487.17元。③按照《关于做好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新增资金结算拨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申请上年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的新增报销待遇资金497664.38元。资金合计1653104.91元,详见附件1。
4、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水平,稳步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2019年上级财政补助到位资金7510000元,其中用于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520320元,涉及11456名困难群众,用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自负费用给予的救助,前三季度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资金2731741.76元。医疗救助基金结余2257938.24元,详见附件2。
丰南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
附件文档:201911丰南区医疗保障局扶贫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表(居民医疗报财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