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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严禁违规参加和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5 17:09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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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教育局

关于转发严禁违规参加和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

现将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严禁违规参加和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通知》转发给你们,在落实丰教监字[2019]21号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纪律约束,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推进十项准则和师德师风长效机制的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附: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严禁违规参加和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通知》

 

丰南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2日    

唐山市教育局

唐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文件

 

 

唐驻教纪发〔2019〕5号

                                                           

 

唐    山    市    教    育    局

唐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关于严禁违规参加和操办“升学宴”

“谢师宴”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落实,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盯紧关键节点,狠刹党员干部、教师违规参加和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纪律约束

重点整治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违规接受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为子女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等。

二、加强教育管理,夯实主体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组织,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升学期间查纠“四风”问题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及教师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将“五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及教师,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摸清本辖区本年度、本部门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教师底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发挥模范示范作用。同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将此项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相结合,深入推进“承诺、亮诺、践诺”活动,落实好师德师风查处月报告制度。

三、加大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执纪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违规参加或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教师违规收受答谢礼、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招生等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不断延伸监督手段,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着力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监督检查期间要做好“四风”问题线索登记,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沟通,提高监督执纪效率。要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不敢”氛围。要实时关注舆情信息,遇到特殊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积极妥善处置。坚持“一案三查”,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执纪不严,搞形式、走过场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唐山市教育局               唐山市纪委监委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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