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农业国际 交流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农业国际
交流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国际合作规划>的通知》(农外发〔2022〕1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对外开放“十四五”规划通知》(冀政办字〔20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弥补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的短板,完善产业链和供应链,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对外开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将2023年度河北省农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粮油、果蔬、中药材、禽蛋、肉类、乳品及水产品等重点产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快引进技术、人才等国际高端生产要素,推动关键技术在我省的研发、推广、应用,增加产业链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提升,培养壮大我省农业国际科技及经贸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我省构建“六位一体”的开放体系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向
采用好中择优、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我省外向型农业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及项目需求,开展国际领先技术引进及围绕新技术开展试验示范,境外新品种的引进及繁育、示范、推广,国际复合型农业人才的交流培养,对提高我省农业对外开放有积极意义的信息采集平台建设及其他交流合作。项目县级政府重视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我省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提交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对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各市汇总项目后,按优先顺序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推荐,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我厅。
联系人:胡永青 0311-86256512
邮 箱:hbsnytwjc@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省农业农村厅2号楼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