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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丰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5 16:33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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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大新庄镇部分乡村道路进行翻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所提道路属于一般乡道及村级公路,根据《唐山市丰南区地方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为辖区内乡级、村级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第三章第十条第二款“一般乡道的新建、改建及大中修工程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第三章第十条第三款“村级公路的新建、改建及大中修工程由乡镇、村组织实施,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技术指导”等相关规定,建议中提及的乡村道路翻修应由大新庄镇人民政府及所在村庄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制约这一问题难以解决的关键可能就是镇村经济实力不足、资金短缺,对此,镇村可吸收借鉴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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