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小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唐曹公路配套设施和调整非营运车辆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所提事项工作内容已经超出我局职责管理权限,主要涉及唐山市唐曹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对此,我局积极与唐山市唐曹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接洽沟通,并责成专人驱车赶赴唐曹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您的书面建议,并与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深入磋商。公司表示,唐曹公路是经上级审批立项,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丰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资并向银行贷款修建的收费还贷公路,目前已超出建设期。现在公司主要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和运营收费等工作。建议中提到的红绿灯归属公安交警部门管辖;交通标志标线、安保防护装置和相关配套设施需经上级审批,对此,公司将积极向上级呼吁反映,努力推动问题早日得到妥善解决;对于收费事宜,唐曹公路总投资27亿元,贷款18亿元,公司在依据并严格执行《河北省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管理办法》的前提下,结合我市普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月票管理的现行做法,制定的《唐山市唐曹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也对免费车和实行月票管理的车辆做出规定,努力给周边村民及企业职工提供便利。具体内容是:一、免费车办理范围:距收费站1.5公里以内的村庄(所有人户口所在地为本村)、企业(所有人及车籍所在地为本单位)7座以下小型车或2吨以下货车(企业不超过三辆)。二、按车型标准月票办理范围:以收费站为中心半径10公里范围内的村镇(所有人户口及车籍所在地为本村)、企业(所有人及车籍所在地为本单位)车辆。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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