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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丰南区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21 11:1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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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继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国家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形式开始对农村农田设施建设进行了大量的投入,特别是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我区农田基本建设标准。近年来参与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投入的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前的农牧、水务、国土、发改、农发等,一般立项要求水利措施投资占总投入的60%左右, 2014年至2018年五年来仅农业部门在农田建设方面就立项11个,投入资金8826.5万元,改造农田6.6万亩。项目建设有效增强了我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随着逐年积极争取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区域的扩大,我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将得到有效改善。

  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是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农田基础设施的管理责任在受益人,目前我区仅有骨干水利工程由区级水务部门负责,农田基础设施的管理一般由设施所在村或乡镇负责。

  近年来因降水量较少,发生较大渍涝灾害的几率偏低,加之农民“惜地”心理普遍存在,耕作时对防洪、除涝设施的保护不够重视,造成有的设施带病运行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甚至埋下安全隐患。对此应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引导乡镇、村将对农田基础设施的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并在项目建设的同时预留部分工程管护费用(原农发项目已执行),建立相应的管护组织,由镇 村定期召集管护人员,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水平。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或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5月22日

 

 

 

 

 

 

领导签发:马德园

联系人及电话:刘卫华   5099980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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