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立更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水生动物修复、促进河道生态治理》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河道生态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回复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2019]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传[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淡水休渔首次在我区展开。
海河、辽河流域禁渔期制度:禁渔水域,我区范围内所有内陆河道、湖泊水域;禁渔时间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禁止作业类型,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海河、辽河流域禁渔期管理。海河、辽河流域为首次禁渔,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要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管理责任,研究制定禁渔期管理方案,详细部署工作任务及执法行动,全面启动禁渔期管理工作,确保把禁渔管理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河段、渔村张贴禁渔通告、设置宣传标牌、发放宣传资料,多形式宣传禁渔期制度,取得全社会的理解、配合与支持。严禁渔船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作业,开展水上、陆上禁渔巡回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严厉打击毒电炸鱼、违反禁渔期规定及使用违规渔具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当前我区电鱼行为日益猖獗的行为,2018年底,我局特制定了《丰南区农业农村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将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行动。
淡水水域的网目要求暂时空缺,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尽快出台淡水禁用网具名单,现阶段临时参照海水禁用13种渔具。但是,不论是打击电鱼行为还是管理禁渔行为,内陆水域没有执法工具,存在执法难度。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或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
领导签发:马德园
联系人及电话:刘卫华 5099980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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