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村集体收入为五万元以下的村给予产业扶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统计,截止2019年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以下的有19个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的有56个村。近两年来,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2018〕—59 号)文件精神,围绕“重点产业、突出集群效应、集中连片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全区实际,共确定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24个,重点在承包租赁经营、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推进股份合作、强化农业生产、商贸流通与市场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扶持,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中央、省、市财政对项目村一次性补助每村不超过50万元,主要用于村集体发展产业,预计每年村集体可增加收入5—8万元。总体来看,中央、省、市已持续几年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实施帮扶,但申报名额数量很有限,下步我们将积极建议区财政对全区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实施产业帮扶,使之尽快进入经济收入先进村行列。
2019、2020年丰南区委办、政府办先后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集中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经济收入低的村可按照文件精神,因村制宜规划发展适合本村的经济项目,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一是强化资产管理。严格落实《丰南区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彻底摸清集体家底,明晰产权关系,并充分利用好清产核资成果,建立起资产、资源台账,强化对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二是全面清理集体经济合同。对未按规定程序发包、租赁,发包、租赁期限过长,费用过低、显失公平等不规范经济合同,分类进行解决,进一步规范开展承包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三是发展多领域股份合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可通过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参与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多领域股份合作或联合经营,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四是探索发展异地置业。没有收入来源、区位偏僻、发展滞后的村,可采取异地置业等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营收入。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一如继往地关注农业农村工作,多建言献策。
2020年6月15日
领导签发:马德园
联系人及电话:刘卫华 5099980
抄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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