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丰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梁志敏、郑福双、关广民、张翠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小集镇部分路段进行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唐山市丰南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乡镇级、村级路长分别对乡道、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乡镇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二、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上级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40%,其余60%配套资金应由乡镇自筹。乡镇政府可依照程序申报省补项目,我局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努力将其纳入全区2021年交通建设工程计划。
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日
领导签发:李国平
联系人及电话:赵云一 0315-8154025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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