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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丰南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30 14:25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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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丰南区第六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小集镇集体: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修复部分农村路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提及的路线属于一般乡道及村道。按照《唐山市丰南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乡镇级、村级路长分别对乡道、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乡镇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二、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上级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40%,其余60%配套资金应由乡镇自筹。对此,乡镇政府可依照程序申报省补项目,我局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努力将其纳入全区2021年交通建设工程计划。

 

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日

领导签发:李国平

联系人及电话:赵云一  0315-8154025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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