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丰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关广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乡级道路状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唐山市丰南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乡镇级、村级路长分别对乡道、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乡镇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我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纳入交通规划。
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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