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省人大第1402号建议的答复
市政府:
市政府转发省人大代表建议1402号“关于精准减政放权做到有效承接提高基层工作质效的建议”已收悉,经组织区司法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分析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多年来,丰南区始终坚持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场所设施再加强、人员力量再充实、服务能力再优化、服务标准再提升、线上线下再融合”,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一、依法下放、承接行政执法权
按照“成熟一项下放一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依据省、市下发的《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先后五次征求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经过反复论证,12个放权部门于2020年10月21日、12月31日分两批将《指导清单》中87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乡镇(街道);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上级部署于2021年初组织下放25项。放权部门与乡镇、街道分别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目录和档案资料交接书》,印发下放事项处罚裁量权标准。丰南区积极推动基层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了一批有亮点特色、可复制推广的村级综合服务站,开展了以试点为引领的基层行政综合服务机构提升建设活动。打造了4所高标准乡街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市级2家:胥各庄镇、青年路街道;区级2家:黄各庄镇、唐坊镇),20所高标准村级综合服务站(市区两级各10家),并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复制。其中,胥各庄镇御园社区、青年路街道新华社区,在全市交叉互查中成绩优异。
2021年以来,丰南区基层综合服务机构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148300件(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8%;办理涉老政务服务事项57748件(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9%;为群众免费复印10万余张,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50余次,为115家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得到企业和群众一致好评。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累计办理各类事项16812件,代办6952件,办结率达到100%。
二、强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
一是建齐配强执法队伍。16个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均已办理《罚没许可证》,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配编情况,先后组织224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204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法制审核职责,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3名。二是多措并举强化教育培训。围绕提升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整理辑印下发《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手册》900册,发放《行政处罚法》及案卷评查业务培训光盘、《唐山市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汇编》《2019年度优秀行政处罚案卷汇编》用于指导办案实务和规范案卷制作;两年来先后组织乡街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线上培训、考试5次,集中培训及现场观摩8场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3次,各乡街也结合各自实际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培训。三是盯准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将提升素质能力作为规范执法行为、做好乡街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丰南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暨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再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政治自觉、执法业务、纪律作风”三项教育、促进“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裁量、执法案卷、执法监督、执法考评”八项规范的工作任务,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三、着力提升基层业务素质
一是自2021年以来,分四期组织65名区直单位业务骨干对160项、乡级34项村级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并通过微信、电话等“点对点或点对群”的方式进行跟班指导,帮助乡镇做好事项的承接。二是出台了《“县乡同权”、“县乡通办”工作方案》,对民政、市监等14项需要特殊办理的事项,明确办理方式,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等21项流程复杂、乡镇承接难度大的事项采取“县乡通办”,待时机成熟后,完全由乡镇实施,有效解决过渡期风险。三是分3期组织乡镇业务骨干赴区行政审批局业务窗口进行跟班轮训,全面提升了乡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提升基层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完善落实基础保障
一是明确乡镇(街道)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为A类。乡镇(街道)配备执法记录仪101台、照相机和摄相机60台、录音笔82个、视频监控31台、手持执法终端11台、无人机7架,为行政执法环节全程留痕、回溯管理提供了保障;制定《唐山市丰南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备实施方案》,统一规范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二是指导乡镇(街道)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流程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引,在省执法公示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办公场所予以公开,规范公示内容,落实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区直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放权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乡街属地监管责任,建立案件移送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告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执法协助制度、执法协商制度、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等工作机制,促进改革前后执法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区将针对建议不断探索服务新举措,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确保基层工作提质增效。按照成熟一批、赋权一批的原则,指导乡镇尽快承接放权事项,并积极探索“县乡通办”模式,做好承接事项过渡期风险防范;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强化培训,注重现场指导,特别是业务性较强的事项,派遣人员进驻指导,提高乡村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助力创建省市一流营商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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