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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3 10:55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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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B

建议字〔20221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冯秋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小区公共空间使用细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中所提的楼道内随意堆放杂物、小区内乱设广告牌情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我区在治理楼道和小区公共空间方面有以下管理措施

一、对于楼道堆放的杂物,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清理活动,提前下达书面通知要求住户自行限期清理期满未清理杂物由物业企业按无主物清除处理。

二、对于楼道小广告,社区居委会在楼房单元口设置“生活百晓生”用于发布广告信息,减少了楼道内小广告张贴现象。

三、对于社区内住改商、破窗开店开展实体经营(除电商外),如未征得四邻同意,市场监督部门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

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居民文明使用小区公共空间。同时,我区各相关部门将总结成功做法,进一步规范楼道公共空间的使用,条件成熟后出台实施细则。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2267

 

 

 

 

 

 

 

 

 

 

 

 

领导签发:董秀国

联系人及电话:张君妍  818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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