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B
建议字〔2022〕1号
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冯秋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小区公共空间使用细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中所提的楼道内随意堆放杂物、小区内乱设广告牌情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我区在治理楼道和小区公共空间方面有以下的管理措施。
一、对于楼道堆放的杂物,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清理活动,提前下达书面通知要求住户自行限期清理,期满后未清理杂物由物业企业按无主物清除处理。
二、对于楼道小广告,社区居委会在楼房单元口设置“生活百晓生”用于发布广告信息,减少了楼道内小广告张贴现象。
三、对于社区内住改商、破窗开店开展实体经营(除电商外),如未征得四邻同意,市场监督部门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居民文明使用小区公共空间。同时,我区各相关部门将总结成功做法,进一步规范楼道公共空间的使用,条件成熟后出台实施细则。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领导签发:董秀国
联系人及电话:张君妍 8189921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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