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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丰南区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6 17:08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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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继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我区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顺利完成物业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了街道(乡镇)、社区两级物委会,以单独或联合形式选举成立了小区业委会,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厘清,党建引领“六位一体”的社区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我区的物业管理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诚如您在提案中所说,我区的物业服务还存在很多不足,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结合您的建议,我局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推行物业相关内容的公示工作。截至目前,绝大多数物业企业均能对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二是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招标等工作,提升物业监管水平。形成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齐抓共管的局面,按照责任分工对物业服务人从合同管理、前期物业招投标等方面进行监管。

三是引导业主行使物业管理主体权利,在本小区物业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积极配合并监督物业服务人开展各项工作,履行业主义务,与物业服务人一同努力做好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对物业服务费和服务内容及标准行使话语权。

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探索对前期物业服务等级考核认定的有效方式,督促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达到物业品质与物业收费相符的良好效果。

 

  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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