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界别: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们在提案中所提的部分新建小区已配备相应的充电设施,但并非全覆盖,“充电难”的问题我局深有感触,近几年,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也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谋划,在新建住宅小区已合理规划充电桩位置,新建公共停车场时也配建了一定数量的充电桩。我局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已预留充电桩位置。同时,引导嘉城学庭等条件较好的已建成小区,积极为业主安装充电桩创造条件。
虽然区委、区政府在完善小区充电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因用电负荷等客观因素影响暂时不能安装充电桩的小区,待条件成熟后,我局将继续协调相关单位,为居民安装充电桩提供便利。
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6月 1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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