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孙建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垃圾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目前,我区农村建筑垃圾由各乡镇负责处置,主要用于修建道路铺设路基使用(部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坑塘填埋使用);为更好的解决农村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我区正在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待建设完成后投入使用,对建筑垃圾进行再利用。
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