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否)
办理结果:(B)
丰南市监提案字[2022] 01号
对政协丰南区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张明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宣传方面
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线上通过美篇APP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线下打造形成“一县一科普公园,一镇一科普站,一村一科普栏”,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辨识不安全食品药品的能力,不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当前,已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公园1个,乡镇科普站16个,村居科普宣传栏485个,覆盖率100%。继续协调各乡镇、村居社区加强提升宣传质量,宣传深度和广度,维护已建成宣传公园、科普站、科普栏,更新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效果。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严格监管,注重追溯
目前,辖区共有59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科每年均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丰南区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巡查,根据每家企业的不同状况有针对性的加大巡查频次。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均已注册“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且我局不断督促企业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将食品各批次及时录入该平台,做到产品正向可追踪逆向可追溯。
同时,在流通领域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质量的监管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做好流通环节食
品的抽检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深化经营者作为第一主体责任人的意识。建立起食品定期和不定期检测通报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全面提高我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对经营者的索证索票、环境卫生、储存条件、保质期、奶制品、是否存有山寨食品等进行督导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
三、重点单位监管
把提升食堂质量安全水平作为促进学校、幼儿园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使
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堂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食堂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食堂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成,广大师生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1、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标准。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省、区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的会议精神和文件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修订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监管制度,不断提高学校、幼儿园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学校、幼儿园实施诚信自律。夯实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质量安全提升基础。
2、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第17号令)、《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不断完善我区教育系统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规范许可行为。要重点加强对食堂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项目的管理和检查。
3、强化食堂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配合教育部门科学制定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米、面、油、肉类、水产品、调味料、餐饮
具和菜品、自制饮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食品和相关产品监管,倡导学校、幼儿园食堂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4、加强食堂安全日常管理。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逐级逐校逐园签订食堂安全责任书;将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学校、幼儿园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指标;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全区义务教育课程内容,确保每学年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2课时,实现食品安全教育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组织学校师生及家长参加“大同区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平台”等在线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科学饮食、营养健康、预防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鉴别能力。
5、积极配合打击校园周边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住建局、教育局等部门强化对校园周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重点区域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
制作食品,以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二年八月五日
领导签发:薄景东
联系人及电话:王雪飙--8188266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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