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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丰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08 10:5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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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B

丰南市监建议字[2022]03号

 

对丰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教育局:

按照刘艳、郭艳丽代表的建议内容,现将我局对“关于加强校外办学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建议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办学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一、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季,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安排部署,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及其他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摸清供餐情况、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同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实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有效遏制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为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市监抽检便函〔2022〕72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自7月18日起,丰南区市场监管局对民办幼儿园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此次检测项目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食品。我辖区民办幼儿园共22家,抽检22家,抽检样品43批次,抽检民办幼儿园覆盖率100%,实现了民办幼儿园抽检全覆盖。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开展两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培训。进一步提升民办幼儿园等校外办学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食物中毒的管理能力。

四、完善机制保障监管规范到位

根据《河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我局把民办幼儿园食堂列入风险等级最高的一类餐饮单位,明确检查频次及检查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对民办幼儿园食堂食品

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到位。对全区学生小饭桌、托管班,实行小餐饮登记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品采购的索票索证、后厨卫生条件、设施设备情况、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依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校外办学机构的食品安全排查力度,对无证经营、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隐患,为全区学生的餐饮安全保驾护航。 

                               

 

 

 

                     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领导签发:薄景东

联系人及电话:王雪飙--8188266

抄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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