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字〔2022〕2号
岔河镇:
针对“关于完善岔河镇小城镇路网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提案中“加大资金投入”部分涉及的相关事项,经认真核实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一、目前支持岔河镇城镇建设的政策依据
为加快岔河镇经济社会发展,区委常委会议纪要(四届[2017]第12号)议定:对岔河镇规划区内商住开发用地土地出让金区级留成部分及相应的城市基础配套费予以适当返还。涉及土地出让面积300亩和土地出让价格80万元/亩以内,土地出让金区级留成部分及相应的城市基础配套费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面积300亩以内土地出让价格超80万元/亩部分,以及土地出让面积超过300亩后,土地出让金区级留成部分及相应的城市基础配套费,不予返还。
二、资金拨付情况
岔河镇共出让商住开发用地314.81亩,缴纳土地出让金16913万元,其中区级净收益6560.89万元;另外,开发商2020年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49.68万元。
经测算,按照会议纪要应拨付岔河镇返还资金7208.52万元,目前已拨付6866.84万元,其中2021年底前拨付5638.84万元,支持岔河镇完成了岔胥路改造工程及各项零星工程;2022年在财力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又筹措资金拨付岔河镇1228万元,支持岔河镇核心区市政道路新建工程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未拨付资金仅剩余341.68万元,占4.7%,需视财力情况予以拨付。
三、建议
对岔河镇城镇建设支持政策继续按照区委常委会议纪要(四届[2017]第12号)议定的返还政策执行,如特殊事项需区政府另行支持,单独向区政府报告。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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