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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人社局对丰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21 16:54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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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丰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2建议会办意见

    

胥各庄镇:

对么丽媛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建议”,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反映问题的村民是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目前我区城居保缴费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七个档次。200档补贴30元,往上每提高一个档次多补贴15元,即200档补贴30元,300档补贴45元,500档补贴60元,1000档补贴75元,3000档补贴90元,5000档补贴105元,8000档补贴120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多缴多补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户籍的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达到人均194.5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算的,可见能实现多交多得。

 

 

 

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18

 

 

 

 

领导签发:成振兴

联系人及电话:吴洪斌  8101373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815室),区政府办公室(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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